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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T 8125-2025 自熱食品通用技術要求
范圍
本文件規定了自熱食品的組成、生產過程、感官、理化等要求,描述了相應的試驗方法,規定了檢驗規則、標簽、標志、包裝、運輸和貯存的內容,同時給出了便于技術規定的產品分類。
本文件適用于自熱食品的生產、檢驗和銷售。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自熱 self-heating
按照規定的方法操作,食品用加熱包與冷水混合后能夠持續產生熱量,從而對食品起到加熱作用的功能。
自熱食品 self-heating food
食品組件配以食品用加熱包(非食用)、添加或不添加飲用水包,附加或不附加餐具,經組合包裝而成,能夠滿足消費者在非密閉或寬敞空間的熱食需要的產品。
注:包括自熱米飯、自熱火鍋、自熱菜肴、自熱粉絲、自熱面條、自熱年糕等。
食品組件 food composition unit
自熱食品中獨立包裝的各食品種類的組合。
食品用加熱包 food heating pack
能與一定量的冷水發生反應,在規定時間內,釋放熱量,產生水蒸氣,可將相應的食品加熱到所需要的溫度,不直接接觸食品的定型包裝產品。
食品用加熱包(鋁基) Aluminium-based pack for heating foods
以鋁粉、氧化鈣等為主原料,添加碳酸鈉、NaOH等輔助原料,經混合后用無紡布封合,加水后可在一定時間內產生熱量,將非直接接觸的自熱食品加熱到所需要溫度的產品。
食品用加熱包(鎂鐵基) magnesium-iron-based pack for heating foods
以鎂、鐵顆粒等為主原料,適量添加氯化鈉等助劑,經復配后用無紡布封合,加水后可在一定時間內產生熱量,將非直接接觸的自熱食品加熱到所需要溫度的產品。
技術要求
自熱食品組成要求
自熱食品組成包括食品組件、食品用加熱包,含有或不含有水包,以及含有或不含有餐具等附件。
食品組件的原料要求和生產加工應符合相應的國家、行業標準或相關標準的規定和要求。
食品用加熱包主要包括食品用加熱包(鋁基)、食品用加熱包(鎂鐵基)兩類,應符合有關標準的規定。
水包包括食品復水用水包、食品用加熱包反應用水包兩種,食品復水用水包應符合 GB 19298 的規定,食品用加熱包反應用水包應符合相關標準的規定和要求。
自熱食品的餐具等附件應符合相關標準的規定。
生產過程要求
食品組件加工和組裝過程均應符合 GB 14881 的規定。
食品組件和食品用加熱包組裝過程中,加熱包應進行阻氧阻濕包裝,不應破損、不應與食品直接接觸、不應污染食品組件。
感官要求
食品組件應符合表1的規定。
理化指標
食品組件理化指標應符合表2的規定。
食品安全要求
污染物應符合 GB 2762 相應食品類別項下的規定。
真菌毒素應符合 GB 2761 相應食品類別項下的規定。
微生物應符合表3的規定。以罐頭工藝生產的產品應符合罐頭食品商業無菌的要求。
致病菌應符合表4的規定。

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應符合 GB 2760 的規定。
食品營養強化劑的使用應符合 GB 14880 的規定。
自熱食品自加熱要求
室溫條件下(22±4℃),自熱食品按照包裝標識方法加熱,在15min內產品中心溫度升高至65℃以上。
凈含量
按《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執行。
試驗方法
過氧化值
按 GB 5009.227 描述的方法測定。
GB 5009.227-2023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過氧化值的測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