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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HC 1006-2023 靈芝孢子油軟膠囊
范圍
本文件規定了靈芝孢子油軟膠囊的技術要求、生產加工過程衛生要求、檢驗規則、包裝、運輸和貯存。
本文件適用于靈芝孢子油軟膠囊。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靈芝孢子油 ganoderma lucidum spore oil
以破壁靈芝孢子粉為原料,經超臨界二氧化碳萃取分商制成的油脂提取物。
靈芝孢子油軟膠囊 ganoderma lucidum spore oil soft capsule
以靈芝孢子油為原料,以明膠、甘油、純化水等為輔料,經混合、壓丸、干燥、包裝等主要工藝制成的軟膠囊。
技術要求
原輔料要求
靈芝孢子油應符合附錄A的要求。
明膠應符合 GB 6783 的規定。
甘油應符合 GB 29950 的規定。
純化水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2020年版)的規定。
感官要求
應符合表1的規定。
標志性成分指標
應符合表2的規定。
理化指標
應符合表3的規定。
檢測方法
酸價(KOH)/(mg/g) ≤ 6.0 GB 5009.229
GB 5009.229-2025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酸價的測定
過氧化值/(g/100g) ≤ 0.25 GB 5009.227
GB 5009.227-2023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過氧化值的測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