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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B/T 8146-2025 發酵型米酒
范圍
本文件規定了發酵型米酒的原輔料、感官、理化等要求,描述了相應的試驗方法,規定了檢驗規則和標志、包裝、運輸、貯存的內容,同時給出了便于技術規定的產品分類,且界定了相關術語。
本文件適用于發酵型米酒的生產、檢驗和銷售。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發酵型米酒 fermented rice wine
以大米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其他輔料,以甜酒曲或米曲等為發酵劑,經浸泡、蒸煮、冷卻、發酵、過濾、調配、均質或不均質、殺菌或不殺菌等工藝制成的具有一定酒精度的發酵酒。
注:若以糯米為主要原料生產的稱為糯米米酒。
產品分類
按產品外觀分為:
——清汁型米酒:經過濾后的米酒;
——濁汁型米酒:經過濾、均質后的米酒。
要求
原輔料要求
大米應符合 GB/T 1354 中規定的要求;其他輔料應符合相應國家規定。
感官要求
應符合表1的規定。
理化指標
應符合表2的規定。
食品安全要求
應符合 GB 2758 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規定。
凈含量
凈含量見《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辦法》 的規定。
試驗方法
酒精度
按 GB 5009.225 描述的方法測定。
GB 5009.225-2023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酒和食用酒精中乙醇濃度的測定
總酸
按 GB 12456 描述的方法測定。
GB 12456-2021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總酸的測定
京都電子KEM 高精度臺式酒精濃度測定儀 ALM-155
京都電子KEM 電位滴定法自動電位滴定儀 AT-710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