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熱線
86-21-54488867 / 4008202557
GB/T 47152-2026 石榴
范圍
本文件規定了石榴的質量要求以及檢驗規則、包裝和標簽、貯藏和運輸的要求,描述了相應的檢驗方法。
本 文件適用于石榴,包括凈皮甜、御石榴、三白甜等10個品種石榴鮮果的等級規格劃分,其他品種參照執行。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裂果 dehiscent fruit
果皮自然裂開,露出籽粒的果實。
質量要求
基本要求
石榴商品果應符合以下要求:
——同一品種,無混雜,果實新鮮、果面光潔、具有該品種固有的特征,滿足市場或貯藏要求的成熟度;
——無異味、無腐爛、無蟲傷、無裂果、無外來異物;
——軟籽石榴可溶性固形物含量≥14.0%,普通石榴可溶性固形物含量≥13.0%,普通石榴和軟籽石榴典型代表品種見附錄A。
等級劃分
石榴等級劃分應符合表1的要求。
規格劃分
以單果重為指標劃分石榴果實大小規格,分為大、中、小3個規格,各規格應符合表2的要求。
檢驗方法
可溶性固形物
隨機選取有代表性的果實10個,取出全部籽粒,打漿后,取汁液用于可溶性固形物含量測定。以阿貝折光儀或測定,取平均值,單位以%表示,結果保留一位小數。
